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進一步加快構建我省綠色制造體系,按照《廣東省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組織開展省級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請各地重點發動規模以上企業、重點用能企業、有意向創建綠色工廠的企業、53個行業(附件1)的企業和綠色工廠數量較多的工業園區開展申報,擇優推薦綠色轉型成效突出、示范帶動作用顯著的企業和園區。
二、申報要求
(一)綠色工廠。在廣東省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且從事實際生產的制造型企業。
?。ǘ┚G色工業園區。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工業園區,且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發布園區綠色工廠培育計劃,組織園區內企業開展綠色工廠創建。
?。ㄈ┎坏蒙陥蟮那樾?。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企業或園區(含園區內企業)不得申報:
1.未正常經營生產的(工商注銷、連續停產12個月以上、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單且未被移出等);
2.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參照“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3.被動態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的;
4.在國務院及有關部委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
5.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6.企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三、申報流程
?。ㄒ唬┢髽I園區自主申報。申報單位登陸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簡稱“管理平臺”)完成注冊后,可在“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綠色工業園區(梯度培育)”欄目查詢具體評價要求。
綠色工廠申報單位若屬于53個行業,需按照對應行業綠色工廠評價要求及相關文件進行自評價;其他行業企業則依據管理平臺提供的《綠色工廠通用建設指南》及《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25)進行自評價。
綠色工業園區申報單位可參照管理平臺提供的綠色工業園區評價要求及相關文件進行自評價。
申報單位需在管理平臺如實填報申報表完成自評價,并按要求上傳相關佐證材料,通過管理平臺逐級提交。管理平臺提供申報政策解讀和填報說明視頻。
?。ǘ┏鯇復扑]。各地應對申報單位的自評價情況進行初審,重點審核申報單位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各項評價指標數據及佐證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于6月30日前通過管理平臺推薦,并將推薦文件、《省級綠色工廠推薦匯總表》(附件2)、《省級綠色工業園區推薦匯總表》(附件3)等報送至我廳(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ㄈ┰u審公布。我廳將組織評審,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確定擬入圍名單并公示后,公布2026年度省級綠色工廠、省級綠色工業園區名單。
附件:
1. 重點行業清單
2. 省級綠色工廠推薦匯總表
3. 省級綠色工業園區推薦匯總表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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